回想那天夜里。
「师兄!等等我!」
漂亮肆意的女孩招手而来,已经连着半年都追在陆辞澜身后了。
我静静站在门口树下的阴影里,如仰慕陆辞澜一样,羡慕着她。
小太阳一样明目张胆地表达爱意,完美显赫的家世,活泼开朗地性格。
他们站在一起,好像天生一对。
刚开始陆辞澜冷漠不耐烦,避之不及,和始终对我的一样。
后来忍不住动容,只有面对她时才会放低底线,任她嬉笑触碰。
最后他拿着她硬塞过来的礼物,忐忑问我:
「喜欢是什么?」
我与他并肩走进月色里,低头看着他的身影交叠笼住我的。
当时我怎么回答的来着?
我磕巴又认真道:
「喜欢大概就是,见到他就,怦然心动,想到他时嘴角,上扬。」
——「就是你救了陆辞澜?你就这么贱啊!既然喜欢他?那让你喜欢个够!」
那群曾在陆辞澜身上施暴的畜生,将我的头狠狠摁在厕所脏水桶里。
「喜欢会患得患失,敏感多疑。」
——「陆辞澜!我送你去,医院!不许睡!你还得,报答我呢!」
隆冬腊月,我喊得撕心裂肺,背着割开手腕,已经失血过多半昏迷的他跌跌撞撞奔向医院。
「喜欢是在乎他的,每一句话,每件事第一时间,想,分享给的人。」
——「我打了五份工,挣了一千二百块。我买,回来了蛋糕。生日快乐,陆辞澜。」
我站在玄关门口提着蛋糕,开心得连鞋没换,笑盈盈地看他。
「喜欢就是,酸溜溜,气呼呼,还甜丝丝。」
红灯啪嗒一声。
我抬头,陆辞澜刚好望进我的眼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