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4-19 10:54:00
来源:台海网台海网4月1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余金监罚决字〔2025〕1号)显示,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;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警告,罚款74万元。张勇(时任中国人寿新余分公司总经理)警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