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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强奸嫂子,出狱后又刺死见义勇为者,二审今天开庭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22 10:59:00    

近日,中国新闻周刊获悉,男子强奸嫂子后杀人未遂、出狱后泄愤又刺死见义勇为者一案,将于7月22日上午二审开庭,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

判决书显示,1996年6月28日晚,被告人田永明趁其兄田某某到向阳煤矿结账、其嫂赵某某不备之机,潜入赵家躲藏,待赵睡后闯入赵的房间,对赵实施强奸,赵惊醒后拒绝和反抗,被告人田永明按开随身带的跳刀放于赵的颈部以杀害相威胁,并最终强奸了赵某某。


案情败露后,被告人田永明想到其嫂赵某某把强奸一事说出去,弄得自己无脸面,即产生了与其嫂赵某某同归于尽的恶念。


同年7月7日8时许,潜逃在外的田永明回家将此前藏放的缅刀和跳刀各一把携带在身,窜到其嫂赵某某家,扬言要杀害赵某某,被同村的人及时拉开劝阻,杀人未遂。因杀人未遂,田永明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收容所审查,同年7月23日被逮捕。


2002年7月15日,田永明减刑释放。


华宁县人民法院 资料图


玉溪市中院的判决书显示,田永明刑满释放后心怀不满,于2002年11月13日20时许,持刀到华宁县青龙镇赵某某家欲找赵某某泄愤,赵某某发现后从卧室往外跑,田永明持刀追赶,被害人刘铭富路过时进行阻止,被田永明用刀刺中胸部等部位数刀,致刘铭富失血性休克死亡。后田永明追上其嫂赵某某,用刀连刺数刀,致赵某某腹部、手臂等部位受伤,后被旁人阻止。田永明作案后即逃离现场。被害人赵某某的伤情经鉴定达轻伤。


2022年11月15日,该案一审宣判,田某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据悉,田某明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。


二审开庭前,被害人赵某某的儿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,他们一家从未出具过任何谅解材料,田某明伤害了他们两个家庭,事发至今田某明家属也没联系过他们,母亲无法接受这个结果,“每次听到这事她都很压抑,这个事情对她伤害很大”。


“莫提了,提这个事就像拿刀来戳我,受不了”,赵某某表示,二审她不想参与庭审旁听,“不想看到田某明,希望他被判死刑”。

来源:中国新闻周刊、都市现场

编辑:L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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