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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停止新建社会驾驶人考试场的通告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15 22:39:00    

【来源:邢台交警】

自 2010 年起,我支队根据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能力、考试供给能力、考试需求等情况,按照方便群众就近考试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、积极推进社会化考场建设的原则,相继在全市各县(市、区)分别布建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。截至 2024 年底,全市共建设社会 驾驶人 考试场39家。其中,市辖区15家,临西县3家、南和区2家、沙河市2家、内丘县2家、宁晋县2家、清河县2家、威县2家、临城县1家、柏乡县1家、任泽区1家、新河县1家、南宫市1家、广宗县1家、平乡县1家、巨鹿县1家、隆尧县1家。考生“足不出县”,即可完成所有科目考试,大大提升了驾驶人考试的便利化水平,有效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满意度。

2024年底,我支队按照省交警总队确定的统计方法,对全市驾驶人考试供给能力和考试需求情况进行评估测算。全市驾驶人考场已处于饱和状态,考试供给能力已大于考试需求。

鉴于此,根据公安部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 172 号)和省交警总队《关于全省考试能力、考试需求评估情况通报》(冀公交〔 2025 〕 61 号)要求,为避免资源浪费,防止恶性竞争,结合邢台市驾驶人考试工作实际,经我支队研究决定,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在考试供给能力能够有效满足考试需求的前提下,停止新建社会驾驶人考试场。

特此通告。

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

2025年3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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