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09 10:00:00
经核查,截至2025年3月31日,我市共有2503辆机动车(具体名单附后)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,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。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,现依法公告作废上述车辆的登记证书、行驶证和号牌。请相关车辆所有人立即停止使用车辆,并将车辆交售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